吉林聚焦市场主体提出38项重点任务 为振兴发展赋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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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进一步优化提升全省营商环境,省委、省政府提出实施4大营商环境建设工程,并印发了《吉林省利企惠企市场环境建设工程实施方案》,聚焦市场主体当前急难愁盼的问题,提出38项重点任务。
《方案》围绕建设统一开放的市场准入准营环境,统一全省市场主体登记文书规范和审核标准,深化“证照分离”“证照一码通”改革,探索新业态个体工商户“集群注册”,减少外贸企业经营限制。
《方案》围绕建设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,开展滥用行政权力排除、限制竞争专项执法行动,依法查处平台企业“二选一”、刷单炒信、大数据杀熟、强制搭售等违法行为。
围绕建设充满活力的市场创新环境,建设“一站式”服务平台,争创新能源汽车等领域检验检测技术创新中心,开展吉林省质量奖评选表彰,创建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。
围绕建设成本低廉的市场发展环境,开展“一照多址”改革,简化分支机构登记手续;实行药品、医疗器械注册“零收费”;规范水、电、气、热等市政公用服务价外收费,实现报装容量160千瓦以下小微企业用电报装“零成本”;查处金融机构转嫁成本、强制搭售产品行为。
围绕建设诚实守信的市场信用环境,开展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行动,市场主体轻微差错免于列入经营异常名录。
《方案》还围绕建设无事不扰的市场监管环境,深化跨部门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监管,实现“进一次门、查多项事”。制定执法工作指引和标准化检查表单,避免“一刀切”“运动式”执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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